泉州市旅游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,成立于1984年,主要职能是:
(一)掌握全市旅游业发展状况,监督、检查全市旅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旅游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法令、条例和计划情况。
(二)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,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,审定上报国家、省计划的旅游基础建设实施项目,发展旅游主导产业。
(三)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、宣传和促销活动,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,开发旅游产品,指导县(区、市)旅游工作。
(四)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,培育旅游市场,落实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,推动旅游企业集团的发展。
(五)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管理,对旅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,受理国内外游客投诉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,指导旅游经营逐步走向标准化、规范化。
(六)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,协助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。
(七)负责检查旅游资金使用情况,指导行业财务审计工作,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,提供旅游信息服务。
(八)发展国内公民旅游,负责对国内旅游、出境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,负责旅游对外交往和合作。
(九)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。
(十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泉州市旅游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:办公室、行业管理科、市场开发科、产业科。
泉州市旅游局有2个直属事业单位,分别是:泉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(电话:0595-22162068)和泉州市旅游培训中心(电话:0595-22160303)。
地址: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建设大厦三楼A区 电话:0595-22168089 传真:0595-221600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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